2021年度國家出版基金五類項目將不予資助
發稿時間: 2020-06-04
近日,國家出版基金規劃管理辦公室發布《2021年度國家出版基金項目申報指南》(以下簡稱《指南》),明確將重點資助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經濟社會發展、哲學社會科學、自然科學與工程技術、文化建設和中華優秀文化傳承、對外交流、專項主題等8個方面具有重要價值和意義的優秀出版項目。
《指南》強調,國家出版基金主要資助優秀公益性出版項目,以圖書出版項目為主,同時資助少量音像電子和數字出版精品項目。其中,圖書項目參與申報應當提供不少于60%的書稿;辭書類項目應當提供不少于40%的書稿;叢書類項目提供書稿總量不少于60%,其中各單冊圖書均應當提供部分書稿。音像電子和數字出版項目參與申報應當提供完整的作品策劃方案和能夠據以判斷項目總體質量的樣片或演示版本。根據《指南》,對于以下5種類型項目,2021年度國家出版基金將不予資助:一是重復出版的項目;二是未經系統整理研究,只對文獻、資料、檔案等進行簡單匯編影印的項目;三是一般性個人文集、選集、全集類項目(除非著作者對國家有特殊重大貢獻、獲得社會廣泛認可);四是在出版環節或制作環節已獲得中央財政性資金資助的項目;五是2020年7月31日前已出版的項目。
此外,在項目申報數量方面,《指南》劃定符合申報條件的出版單位每家可申報2項,并對可增量、減量及不得申報的相關情況作出細則說明。相關核定材料匯總報送日期截止2020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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